| 主持人: | 尊敬的纳税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光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线答疑活动的直播室。做客TAX861网站——在线答疑活动是北京市地税局为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加大税收政策和纳税服务工作宣传所做的一项创新举措。 |
| 主持人: | 我们根据纳税人的需求确定主题,邀请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通过北京地税局TAX861网站向纳税人介绍税收政策、地税局税收征管及服务工作,并在线进行答疑。 |
| 主持人: | 广大纳税人可登陆北京地税局TAX861网站,直接参与互动。 |
| 主持人: | 本期做客TAX861的主题是:民生、税收、和谐——支持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答疑。在线答疑活动将在15:00正式开始,欢迎各位积极参与! |
| 主持人: | 现在答疑活动正式开始。 |
| 主持人: | 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企业所得税处及纳税服务中心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就近期广大纳税人特别关注的抗震救灾捐款优惠政策予以介绍,并在线进行答疑。 |
| 主持人: |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本期做客TAX861网站的领导和来宾。 |
| 主持人: | 出席本期活动的嘉宾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刘安乐处长, 个人所得税处史小军副处长,个人所得税处夏宏伟 |
| 主持人: | 企业所得税处钱富副处长,企业所得税处付晓彬 |
| 主持人: | 纳税服务中心王磊副主任,纳税服务中心赵玮科长 |
| 主持人: | 首先请各位领导介绍一下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在政策制定、发布和纳税服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
| 史小军: | 5月12日,我国西南部发生了汶川大地震, 截至昨天中午,3.4万同胞遇难,24.5万同胞受伤。 |
| 史小军: | 汶川大地震牵动着每位国人,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同胞遇难,全国各族人民和广大企业慷慨解囊,捐钱捐物(截至昨天,累计捐款108.34亿元),支援抗震救灾,帮助灾区重建家园。 |
| 史小军: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将全力支持纳税人进行各种各样的捐赠活动,鼓励广大同胞高尚的大爱行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纳税人各种捐赠活动。 |
| 史小军: | 我们已经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刊登了《关于个人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并于5月19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传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确保每名纳税人能够享受到捐赠优惠税收政策。今天是我们组织的第三场宣传活动,欢迎大家积极提问。 |
| 王 磊: | 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严重的地震灾害后,广大纳税人积极踊跃向灾区捐赠。捐赠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是纳税人近期咨询的热点问题。我们及时与相关处室联系,将纳税人咨询的热点问题整理出标准答案,并将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到热线工作人员。截止到5月20日“12366”北京地税热线共接到有关咨询1377条,均及时给予了答复。 |
| 主持人: | 谢谢几位领导的介绍,下面我们回答纳税人的问题。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新企业所得税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那么以前一些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30%扣除标准是否还执行?如果这个基金会过去是30%的标准,现在捐赠额没有达到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那么现在是否可以全额扣除?请企业所得税处回答 |
| 付晓彬: | 新法实行前的捐赠扣除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已停止执行。新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达到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dishui123问:5月12日,关于广告业的发票管理是否增加了新的管理规定?请纳税服务中心回答吧。 |
| 赵 玮: | 1、自2007年8月1日起,凡在本市缴纳营业税且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新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除外),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 2、在此之前推广使用的税控装置同时停止销售。2007年8月1日以后,凡使用旧税控装置的纳税人需要增加税控机具的,应按照规定购置使用国标税控收款机。 3、对于广告业应使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有卷票和折票两种样式。 |
| 主持人: | 有网友大宝问:单位用自产的物资向灾区捐赠有什么优惠政策?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吗?请企业所得税处回答。 |
| 付晓彬: | 单位自产的物资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处理;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向灾区捐赠,如何计算年度利润总额抵扣捐赠额?请企业所得税处解答。 |
| 付晓彬: | 按照现行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捐赠支出暂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此问题。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如果某人取得工资的同时,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是否也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税? 某人通过红十字会捐款10万,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是否可以从当月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请个人所得税处解释。 |
| 史小军: | 个人捐赠额当期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可以从当期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应税所得中继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zdd问:如果我们单位捐款是否可以抵企业的所得税呢? |
| 付晓彬: | 企业捐款不能直接抵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款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付晓彬: | 企业捐款不能直接抵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款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单位帮员工统一捐款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上需要盖红十字的专用章吗? |
| 史小军: | 单位帮助员工统一捐款的,应有接受单位开具的捐赠统一专用凭证,单位凭个人捐款明细单计算纳税时,作相应扣除,其明细单不需要加盖红十字章。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您好!请问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可以抵扣捐赠? |
| 史小军: |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捐款当月发放的可以作为当期抵扣额进行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yilin问:我单位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凭汇款凭证就能入账,就能抵扣企业所得税吗,怎么抵扣? |
| 付晓彬: | 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进行汇算清缴,年度中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贵单位向红十字会的捐款,除取得汇款凭证外,还应取得受赠单位开具的专用票据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
| 付晓彬: | 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贵单位向红十字会的捐款,除取得汇款凭证外,还应取得受赠单位开具的专用票据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大宝问:我单位通过汇款的方式向红十字会捐赠(其中有单位和个人捐赠的款项)是否当时在汇款凭证后面附上单位自制个人捐款的名单就可以入账抵扣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个名单上需要红十字会盖章吗?; |
| 史小军: | 单位以汇款的方式向红十字会捐赠,可以先凭汇款凭证及个人捐赠明细单进行当期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最终应以取得受赠单位专用票据作为抵税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jian问:请问:我是中粮集团人力资源部员工,我集团此次以集团名义统一收集捐款,共涉及下属300家企业,4万多名员工,共集资善款400多万元,已统一交到红十字会。由于涉及的企业和员工数量太大,红十字分别开具支票有困难。三个问题:1、能否开具一张发票,后附明细?2、能否将发票复印件分别交给下属企业,作为抵扣依据?由于原件只有一张,复印件是否有效?谢谢!3、还有很多企业在外地,是否也适用此办法?; |
| 史小军: | (1) 你所提问的第一个问题,可以以一张捐赠票据作为抵扣,其要附个人捐赠明细表。 (2) 可以将捐赠发票复印件作为下属企业抵扣依据 (3) 外埠企业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
| 王 磊: | 目前网上的问题非常多,我们的工作人员正在积极处理大家的问题.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做明细申报时,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应填在“准予扣除 捐赠额”中? |
| 史小军: | 单位在做明细申报时,应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中体现。 |
| 主持人: | 有网友zhaolin问:企业给灾区捐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怎么办理? |
| 付晓彬: |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而直接向受灾的单位或个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Hi问:为地震灾区捐款金额超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是否可以在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
| 史小军: | 根据目前的规定,捐款金额超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可以在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
| 史小军: | 个人所得税捐赠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不能够在以后月份再进行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12%的标准,是否可以结转? |
| 付晓彬: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当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 |
| 主持人: | 有网友LIUZUOJUAN问:捐赠款超过当月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分月抵扣? |
| 史小军: | 个人所得税捐赠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不能够在以后月份再进行抵扣。 |
| 王 磊: | 网友的提问非常踊跃,此次网上答疑活动将延长半小时.对于当场没有答复的问题,我们将整理出标准答案后,在网上发布,请网友随时关注. |
| 主持人: | 有网友ylylyl问:请问付处:京财税(2001)598号文件,机构向中国红十字会直接捐款并取得票据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全额抵扣。是吗? |
| 付晓彬: | 不是,应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我是5月汇款的,如果6月才能开出行政收据,那么我可以在5月还是6月抵扣? |
| 史小军: | 个人捐赠汇款是5月的,可以先根据捐赠汇款的凭据进行抵扣,事后再把专用的捐赠凭证提供给单位。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集团在外地,子公司在北京,集团代替子公司向灾区捐款,子公司用集团捐款收据的复印件是否可以抵扣? |
| 史小军: | 集团的捐款收据复印件是可以作为抵扣依据的。 |
| 主持人: | 有网友512问:我们单位向四川绵阳仲裁委员会捐款,能否免除个人所得税? |
| 史小军: | 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jian问:由于我集团统一捐赠,涉及的下属企业较多,能否统一开发票后将复印件作为抵扣依据?复印件是否有效? |
| 付晓彬: | 按现行规定,企业捐赠取得的票据抬头应为企业本身,否则不能税前扣除。对于集团统一捐赠,开具一张票据后,集团内部企业如何扣除的问题,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
| 主持人: | 有网友yilin问:我单位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凭汇款凭证就能入账,就能抵扣企业所得税吗,怎么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wang问: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请问: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的捐赠机构具体包括哪些? |
| 史小军: | 1、纳税人通过以下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3.对个人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5.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6.对于个人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的捐赠,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Vmindmfa问:只有捐款到红十字会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吗?还有其他单位吗? |
| 史小军: | 1、纳税人通过以下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3.对个人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5.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6.对于个人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的捐赠,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woaj问:1)中方或外籍个人所得税全部由公司负担,向红十字协会的捐赠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2)所谓应纳税所得额,对中方员工来讲,在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是否就是工资薪金扣除了三险一金后的金额。 |
| 史小军: | 中方或外籍个人所得税全部由公司负担,向红十字协会的捐赠是可以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和法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 |
| 主持人: | 有网友sabrina问:公司领导个人名义捐款100万,是否只能在5月当期从他的应纳税所得中税前抵扣?抵扣剩余的部分时候还能在以后的月份中逐月抵扣么?; |
| 主持人: | 有网友Hi问:个人通过银行汇款向红十字会捐赠可否单凭汇款凭证做个税抵扣? |
| 史小军: | 个人通过银行汇款不可仅凭汇款凭证作为抵扣凭证,事后把专用的捐赠凭证提供给单位。 |
| 史小军: | 单位以汇款的方式向红十字会捐赠,可以先凭汇款凭证及个人捐赠明细单进行当期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最终应以取得受赠单位专用票据作为抵税依据, |
| 史小军: | 单位以汇款的方式向红十字会捐赠,可以先凭汇款凭证及个人捐赠明细单进行当期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最终应以取得受赠单位专用票据作为抵税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dwsh999问: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上如何填列扣除的捐赠项目,是按扣除捐赠款后的净收入申报,还是申报系统上增加有扣除项目? |
| 史小军: | 在可抵扣的捐赠额中填写捐赠数额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jian问:请问:我是中粮集团人力资源部员工,我集团此次以集团名义统一收集捐款,共涉及下属300多家企业,4万多名员工,共集资善款400多万元,已统一交到红十字会。由于涉及的企业和员工数量太大,红十字分别开具支票有困难。两个问题:1、能否开具一张发票,后附捐款明细?2、能否将发票复印件分别交给下属企业,作为抵扣依据?由于原件只有一张,复印件是否有效?谢谢!; |
| 史小军: | 您所提的两个问题,答案均为可以的。 |
| 主持人: | 有网友张晓问:您好!~我是一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我们公司以企业名义向红十字会捐赠了100万,听说企业的捐赠都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但我们公司只交个人所得税,请问这笔捐赠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
| 史小军: |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企业的名义向红十字的捐款,是可以在计算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单位有一位同事进行捐赠,他一家三口独自去红十字会捐赠,捐赠票据开具一家三个人的名字。询问他个人如何在自己单位的进行税前扣除? |
| 史小军: | 捐赠票据开具的捐款人是多人的,应注明每个人对应的捐款额,如未注明的则按平均数分摊。 |
| 主持人: | 有网友ylylyl问:现在税务局、专管人员仍答复向中国红十字直接捐款可以全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建议地税网出公示重申此问题。个人捐赠所得税的交纳方法基本清楚了。; |
| 史小军: | 我们在www.tax861.gov.cn中已经刊登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ny365问:我单位是向卫生部捐款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按利润总额的12%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付晓彬: | 企业通过卫生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jiacheng问:个人捐助本单位川籍受灾员工家属的款,是否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
| 史小军: | 个人直接向受灾职工家属捐赠的款项是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 |
| 主持人: | 有网友爱心问:我们个人的捐款统一由单位交给保监会,保监会又转交给红十字会,请问我们个人的捐赠是全额扣除还是30%扣除,需要提交给税务局什么资料? |
| 史小军: | 您单位经保监会转交给红十字会的个人捐赠,是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但需取得相应的专用捐赠票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G问:我们机构组织为灾区重建校园捐款,希望能用此款项具体支援一所学校的重建,而不是只将钱捐到红十字会,虽然我相信红十字会一定会将钱用到合适的地方。但我们想不仅捐钱,也捐力,派专家指导监督,保证学校的建筑质量。如果有人捐来较大的款项是否可以抵税呢?如果可以,需要开具什么证明? |
| 史小军: | 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山区的捐赠未超过纳税人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直接捐赠给学校的,不能够抵扣。 |
| 史小军: | 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山区的捐赠未超过纳税人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直接捐赠给学校的,不能够抵扣。 |
| 史小军: | 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山区的捐赠未超过纳税人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直接捐赠给学校的,不能够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CCW问:捐款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点是否同样适用外籍人?; |
| 史小军: | 捐款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样适用外籍个人。 |
| 主持人: | 有网友juanzeng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而实施条例中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请问,“应纳税所得”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何区别? |
| 史小军: | 应纳税所得与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税上是一致的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向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捐赠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史小军: | 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捐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juran0007问:关于个人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中的纳税人和个人有什么区别? |
| 史小军: | 这里所说的纳税人和个人没有区别,都指纳税人个人。 |
| 主持人: | 有网友张天问:我单位个人捐款后,由单位统一交到中组部,中组部开具了收据,请问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吗?是全额扣除吗?; |
| 付晓彬: | 有两种情况:①纳税人通过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②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您好!请问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否可以抵扣捐赠?; |
| 付晓彬: |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捐款当月发放的,捐赠支出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红十字会开出的行政收据是否需要单位到主管税务所备案才能扣除?; |
| 付晓彬: | 红十字会开具的捐赠统一专用票据可以作为税前扣除依据,不需要到税务所备案。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做明细申报时,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应填在“准予扣除 捐赠额”中?; |
| 付晓彬: | 单位在明细申报时,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应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栏目中体现。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如果某人取得工资的同时,取得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是否也可以抵扣应纳税所得税? 某人通过红十字会捐款10万,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是否可以从当月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付晓彬: | 个人捐赠额当期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可以从当期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等应税所得中继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单位帮员工统一捐款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上需要盖红十字的专用章吗?; |
| 付晓彬: | 单位帮助员工统一捐款的,应有接受单位开具的统一捐赠专用票据,单位凭个人捐款明细单计算纳税时,作相应扣除,其明细单不需要加盖红十字章。 |
| 主持人: | 有网友会计一员问:我单位员工员工的个人捐款,与外省市相关企业的员工个人捐款一起捐给外省市的红十字会,开具的发票不是我单位的名称,请问我公司员工的捐款,在个人所得税中能否抵扣?; |
| 付晓彬: | 外单位帮助您单位员工捐给外省市红十字会的捐款,应凭外省市红十字会开具的捐赠统一专用票据,并附您单位员工个人捐款的明细单,作相应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某人帮其他同事汇款捐赠,汇款单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红十字可能只开汇款单上人名的收据,这种情况是否也可以附上明细单同时抵扣?; |
| 付晓彬: | 对于个人统一将其他人的捐赠款汇总捐赠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将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附后,以此作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但事后必须取得捐赠专用票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某集团汇集下属所有子公司及员工的捐款,通过民政部门开具了一张写着“某集团”的行政收据,子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只有资金往来收据,那么子公司以什么凭证来抵扣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
| 付晓彬: | 子公司可以凭集团捐款取得的行政收据复印件,并附与其相对应的子公司个人捐款的明细单,作为抵扣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问题问:我单位统一将个人捐款汇总捐赠,并取得统一民政部收据和所对应捐款明细,是否在本期机征个人所得税时,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
| 付晓彬: | 通过民政部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yinzhixin问: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财务人员现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
| 付晓彬: | 财务人员代扣代缴单位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 主持人: | 有网友YANGYANG问:关于外国人个税的除4800以外的税前抵扣费用问题,比如一些洗衣费,交通费,是否有限额的规定。相关发票是否要求一定要为公司的名头; |
| 付晓彬: | 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洗衣费、搬迁费、出差补贴、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补贴,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提供有关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对合理部分免税。对其中有关凭证及证明资料,不能证明其上述免税补贴的合理性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证明材料。凡未能提供有效凭证及证明资料的补贴收入,主管税务机关有权给予纳税调整。 |
| 主持人: | 有网友Hi问:为地震灾区捐款金额超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是否可以在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
| 付晓彬: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捐赠额超过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能在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101118788问:企业职工个人捐赠款上交到总机构无法取得捐赠票据能抵扣个人所得税吗; |
| 付晓彬: | 企业职工个人可以凭总机构捐款取得的捐赠票据复印件,并附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作为抵扣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boanhui问:请问我公司有人报销礼品费用,是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个人明细申报是该如何选择; |
| 付晓彬: | 本单位人员报销的“礼品费用”同当月工薪所得合并纳税。另外,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0]113号):部分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它活动中,为其它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这种情况,个人明细申报选择“其他所得”,税率20%。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jian问:请问:我是中粮集团人力资源部员工,我集团此次以集团名义统一收集捐款,共涉及下属300家企业,4万多名员工,共集资善款400多万元,已统一交到红十字会。由于涉及的企业和员工数量太大,红十字分别开具支票有困难。三个问题:1、能否开具一张发票,后附明细?2、能否将发票复印件分别交给下属企业,作为抵扣依据?由于原件只有一张,复印件是否有效?谢谢!3、还有很多企业在外地,是否也适用此办法?; |
| 付晓彬: | (1)可以以一张捐赠票据作为抵扣,并附个人捐赠明细表。 (2) 可以将捐赠发票复印件作为下属企业抵扣依据。 (3) 外埠企业可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
| 主持人: | 有网友greentea11问:我是5月汇款的,如果6月才能开出行政收据,那么我可以在5月还是6月抵扣?; |
| 付晓彬: | 个人捐赠汇款是5月的,可以先根据捐赠汇款的凭据进行抵扣,事后再把专用的捐赠票据提供给单位。 |
| 主持人: | 有网友YANGYANG问:为临时的外籍实习人员(3.5个月无工资)每月报销的房租费用,交通费用等是否需要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 |
| 付晓彬: | 由于无法了解您的具体情况,请参见《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7]260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地税法[2004]446号)。如有其他问题,请您拨打12366北京地税热线进行咨询。 |
| 主持人: | 有网友QIYE问:公司员工的捐款统一由总部捐给红十字会,总部不在北京,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北京可以抵扣吗?; |
| 付晓彬: | 企业员工可以凭总部捐款取得的捐赠票据复印件,并附与其相对应的个人捐款的明细单,作为抵扣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zdd问:请问我单位员工捐款都是以单位的名义捐的,但银行说:没有红十字开具的证明,只给我们一张个人汇款凭条,这样可以抵个人所得税吗; |
| 付晓彬: | 纳税人以银行转账、电汇或通过邮局汇款等方式向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进行捐赠,未能及时取得正式捐赠票据的,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但事后须以取得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税款抵扣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EagleYang问:由于最近一段时间捐款的人很多,受理捐赠的单位不能及时开出捐赠票据。导致在征期内不能提供任何扣除依据。是否可以在开出票据所显示的月份进行扣除???; |
| 付晓彬: | 应在捐款支出发生当期进行扣除,事后以取得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税款抵扣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sabrina问:公司通过互联网协会向红十字会捐款,是否可以税前全额抵扣?; |
| 付晓彬: |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公司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问题问:在我单位领取劳务的人员,本次也与我单位职工一起捐款,请问他的捐款是否可以在当期应税所得中扣除?; |
| 付晓彬: | 可以在当期属于劳动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zhguoren问:企业单位差旅补助有标准吗?超标应该计入工资总额吗; |
| 付晓彬: | 按照财政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超标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计税。 |
| 主持人: | 有网友dwsh999问:我当月收入5000元,为灾区捐赠8000元,请问我6份申报时不用纳税,7月份申报时是否可以再扣除3000元后的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 |
| 付晓彬: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捐赠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能在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juanzeng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而实施条例中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请问,“应纳税所得”与“应纳税所得额”有何区别?; |
| 付晓彬: | 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了费用扣除额以后的余额。 |
| 主持人: | 有网友dwsh999问: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上如何填列扣除的捐赠项目,是按扣除捐赠款后的净收入申报,还是申报系统上增加有扣除项目?; |
| 付晓彬: | 单位在明细申报时,允许扣除的捐赠额应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栏目中体现。 |
| 主持人: | 有网友sabrina问:公司领导个人名义捐款100万,是否只能在5月当期从他的应纳税所得中税前抵扣?抵扣剩余的部分时候还能在以后的月份中逐月抵扣么?; |
| 付晓彬: |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个人所得税捐赠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不能在以后月份结转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Vmindmfa问:只有捐款到红十字会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吗?还有其他单位吗?; |
| 付晓彬: | 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捐赠,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
| 付晓彬: | 除上述机构以外,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LIUZUOJUAN问: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救灾款,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
| 付晓彬: | 纳税人通过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dwsh999问:捐赠款项只允许捐赠当期申报扣除,还是纳税人有选择的权利,取得扣税凭证时申报扣除?; |
| 付晓彬: | 在捐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期未扣的,下月不得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ny123问:请问,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款可以全额扣除吗?如果捐赠当月没扣,可在下月扣除吗?; |
| 付晓彬: | 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款可以全额扣除。应在捐赠当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抵扣,当期未扣的,下月不得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512问:我们单位向四川绵阳仲裁委员会捐款,能否免除个人所得税?谢谢; |
| 付晓彬: | 不能。 |
| 主持人: | 有网友zdd问:我们在汇款时,银行也没问我们要企业的联系方式啊或邮编地址什么的,即使红十字总会给我们开具单据怎么给我们呢?谢谢领导的答疑; |
| 付晓彬: | 建议您凭汇款单与红十字总会联系开取票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好好学习天天想上问:对了上发工资的单位来说 赈灾捐款可以在当期工资中全额抵扣该如何进行?; |
| 付晓彬: | 对于上发工资的单位,其允许抵扣的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所注明的税款所属期的应纳税所得。 |
| 主持人: | 有网友Hi问:个人通过银行汇款向红十字会捐赠可否单凭汇款凭证做个税抵扣?; |
| 付晓彬: | 个人通过银行汇款不可仅凭汇款凭证作为抵扣凭证,事后应把专用的捐赠票据提供给单位。 |
| 主持人: | 有网友woaj问:1)中方或外籍个人所得税全部由公司负担,向红十字协会的捐赠是否可以全额抵扣 .2)所谓应纳税所得额,对中方员工来讲,在没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是否就是工资薪金扣除了三险一金后的金额.谢谢; |
| 付晓彬: | 捐赠能否扣除与谁来承担税款没有关系。如果单位负担税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首先将税后收入还原成税前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的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三险一金、法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及其他法定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
| 主持人: | 有网友marong360问:我公司举办活动募集善款,参加募捐的人是通过刷卡,将善款打入我单位,然后我单位将收到的善款一起捐出。那这些人在刷卡的时候被银行扣除的1%pos机的手续费,如何处理?; |
| 付晓彬: | 手续费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wang问: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以及纳税人通过中华慈善总会、北京市慈善协会和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等机构向四川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请问:其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准予全额扣除的捐赠机构具体包括哪些?; |
| 付晓彬: | (1)纳税人通过以下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3)对个人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4)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5)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6)对于个人向北京市慈善协会的捐赠,比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有关规定,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zdd问:如果我们只有银行的汇款凭条,和企业职工捐款的明细单,是否需要上报地税呢?或我们企业地税的专管员呢?谢谢回答; |
| 付晓彬: | 可以暂按汇款凭据和捐款明细单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事后以取得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作为正式税款抵扣依据。不需要上报地税或税收管理员。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单位有来自四川灾区的职工,给予的生活补助费,是否全免个税?是否有上限?; |
| 付晓彬: | 对于受灾职工的个人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对生活困难补助没有上限规定。 |
| 主持人: | 有网友爱心问:我们个人的捐款统一由单位交给保监会,保监会又转交给红十字会,请问我们个人的捐赠是全额扣除还是30%扣除,需要提交给税务局什么资料?; |
| 付晓彬: | 您单位经保监会转交给红十字会的个人捐赠,是可以享受全额扣除的。但需取得相应的专用捐赠票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juanzeng问:我捐款时没有要票据和收据,是不是就不能扣除了?; |
| 付晓彬: | 如有汇款凭据,可以暂按汇款凭据作为当期计税时的抵扣依据,事后必须提供接受捐赠的单位开据的正式捐赠票据。否则,不能扣除。 |
| 付晓彬: | 个人直接向受灾职工家属捐赠的款项是不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 |
| 主持人: | 有网友jiacheng问:个人捐助本单位川籍受灾员工家属的款,是否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
| 主持人: | 有网友G问:我们机构组织为灾区重建校园捐款,希望能用此款项具体支援一所学校的重建,而不是只将钱捐到红十字会,虽然我相信红十字会一定会将钱用到合适的地方。但我们想不仅捐钱,也捐力,派专家指导监督,保证学校的建筑质量。如果有人捐来较大的款项是否可以抵税呢?如果可以,需要开具什么证明?; |
| 付晓彬: | 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山区的捐赠未超过纳税人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直接捐赠给学校的,不能够抵扣。 |
| 主持人: | 有网友lvling问:请问:一次性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中,可扣除标准的上年平均收入是年收入还是月收入?谢谢; |
| 付晓彬: |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是指年平均工资。 |
| 主持人: | 有网友zs问:请问:如果本月由于计算错误或者其他原因对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多扣缴了,在下个月份能否少扣?; |
| 付晓彬: | 可以申请退税。 |
| 主持人: | 有网友何为问:我单位捐赠发票是《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盖章单位是“海淀区民政局接收捐赠专用账户”是否可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 |
| 付晓彬: | 可以扣除。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CCW问:捐款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这点是否同样适用外籍人?; |
| 付晓彬: | 捐款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同样适用外籍个人。 |
| 主持人: | 有网友redback问:您好,请问,我公司组织员工统一捐款后将善款通过银行汇去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方面称会在2周内将收据以挂号信形式发至我公司,那么,如果在报税时还未收到来自红十字会的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将捐款在当月工资中抵扣?谢谢; |
| 付晓彬: | 单位以汇款的方式向红十字会捐赠,可以先凭汇款凭证及个人捐赠明细单进行当期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抵扣。最终应以取得受赠单位专用票据作为抵税依据。 |
| 主持人: | 有网友ylylyl问:现在税务局、专管人员仍答复向中国红十字直接捐款可以全额抵扣企业所得税,建议地税网出公示重申此问题。个人捐赠所得税的交纳方法基本清楚了。; |
| 付晓彬: | 我们在www.tax861.gov.cn中已经刊登。 |
| 主持人: | 有网友hxsan369问:请问史处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中的交通、洗理、书报费、独生子女费等国际规定发放的津贴是否税前扣除?是否含在2000元的免征范围内,还是先扣除再扣2000元后计算个人所得税?!盼复!!!!; |
| 付晓彬: | 事业单位工资总额中的交通、洗理、书报费、独生子女费不含在2000元内,按规定标准先扣除后,再扣2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
| 主持人: | 有网友juran0007问:关于个人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有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中的纳税人和个人有什么区别?; |
| 付晓彬: | 这里所说的纳税人和个人没有区别,都指纳税人个人。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向中国青少年基金会捐赠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付晓彬: | 向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的捐赠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ylylyl问: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请问没有取得中国红十字会票据的按30% 扣吗?; |
| 付晓彬: | 对于没有取得中国红十字会票据的,不能税前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ny365问:我单位员工个人的捐款也由公司统一收上去捐给了卫生部,在取得卫生部开具的票据并制做了明细单后,是否可以免除个人所得税?免除的金额是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还是捐赠额的30%?; |
| 付晓彬: | 在取得卫生部开具的票据并制作了明细单后,允许抵扣的捐赠额应不超过当其应纳税所得额的30%,超过当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不允许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guwsh问: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请问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12%是指的缴存人的工资还是北京市上年度平均工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高于其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但未超北京市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资,是否符合规定。; |
| 付晓彬: | 缴存率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不超过职工所在城市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 主持人: | 有网友ylylyl问:这次大地震给四川北部地区以毁灭性的打击,纳税捐款都是给国家做贡献,但是公益性捐款的抵扣受限,这次没有一点松动,而且还取消了以前的优惠规定,这多多少少使得捐赠方有点遗憾,捐赠是爱心,我们希望税务部门鼓励大家献爱心,政策上有所松动,没有私心.提个建议.谢谢; |
| 付晓彬: | 在本次捐赠活动中,我们尽量通过政策和征管程序为纳税人提供支持。但基于立法权在中央,北京市无法对政策进行突破。 |
| 主持人: | 有网友ys问:请问:我单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请问单位对这次汶川地震的捐款有无什么政策?可否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
| 付晓彬: | 按照现行规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捐赠支出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抵扣。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此问题。 |
| 主持人: | 有网友大宝问:单位用自产的物资向灾区捐赠有什么优惠政策?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吗?; |
| 付晓彬: | 单位自产的物资用于捐赠,应视同销售处理;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新企业所得税规定公益性捐赠支出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那么以前一些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30%扣除标准是否还执行?如果这个基金会过去是30%的标准,现在捐赠额没有达到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2%,那么现在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
| 付晓彬: | 新法实行前的捐赠扣除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已停止执行。新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未达到利润总额12%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据实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zhaolin问:企业给灾区捐款,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怎么办理?; |
| 付晓彬: |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未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而直接向受灾的单位或个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jian问:由于我集团统一捐赠,涉及的下属企业较多,能否统一开发票后将复印件作为抵扣依据?复印件是否有效?; |
| 付晓彬: | 按现行规定,企业捐赠取得的票据抬头应为企业本身,否则不能税前扣除。对于集团统一捐赠,开具一张票据后,集团内部企业如何扣除的问题,目前企业所得税没有明确规定,我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 |
| 主持人: | 有网友无闻问: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如果超过12%,是否可以结转?; |
| 付晓彬: |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12%的部分,当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也不能向以后年度结转。 |
| 主持人: | 有网友ylylyl问:请问付处:京财税(2001)598号文件,机构向中国红十字会直接捐款并取得票据的,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全额抵扣。是吗?; |
| 付晓彬: | 不能全额抵扣,应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sunny365问:我单位是向卫生部捐款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否可以按利润总额的12%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
| 付晓彬: | 企业通过卫生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 主持人: | 有网友zhly问:我们单位购的药品是通过互联网捐赠的,能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凭证; |
| 付晓彬: | 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取得受赠单位开具的专用票据作为税前扣除依据。如无凭证,则不得在税前扣除。您的问题反映的情况不明,建议您拨打12366北京地税热线进行咨询。 |
| 主持人: | 今天在线答疑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我们的现场解答就先到这里。本次做客TAX861活动即将结束,感谢各位领导和嘉宾为纳税人进行的现场答疑,再次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以及广大纳税人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 |
| 王 磊: | 税收是共和国的血脉,关系着千家万户,抗震救灾需要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支持纳税人的捐赠活动。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通过北京地税网站和12366北京地税热线向我们反映。 |
| 主持人: | 希望各位纳税人继续关注下期的做客TAX861——在线答疑活动,我们下期再见! |